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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(长沙)中培职业培训学校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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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供应产品 > 资产评估师
资产评估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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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货 湖南长沙市
校区 湖南(长沙)中培职业培训学校校区
过期 长期有效
更新 2016-04-29 18:24
 
详细信息
课程内容:

报考条件及相关内容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:

(一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大专学历,工作满5年,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。

(二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本科学历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。

(三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、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1年。

(四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博士学位。

(五)非经济类、工程类专业毕业,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。

(六)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,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、会计、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,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,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。

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,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,应届大学生不能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。

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、澳居民可以向考试组织部门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。同时在报名时应向考试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:

(一)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、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。

(二)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。

(三)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。

2、谁可以免试

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可申请免试相应考试科目。具体规定如下:

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、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可免试1门相应考试科目。其中,评聘为高级工程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)技术职务的人员,可免试《建筑工程评估基础》或《机电设备评估基础》;评聘为高级经济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)技术职务可免试《经济法》;高级会计师、高级审计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)技术职务可免试《财务会计》。